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一批电缆报废处置询价公告
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一批电缆等物资报废处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NCXJ20190319-服务16),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将按照本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部门: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询价内容:一批电缆等物资报废处置
三、最低限价:10万元
四、服务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五、报价单位资质
1、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
2、报价单位须提供2016年1月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需要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缴纳形式:本票、汇票、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待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退还。成交供应商如在成交后(以成交公告、成交通知短信发出时间为准)3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户信息:
户名:南京财经大学
账号:4301011219100159523
开户银行:工行察哈尔路支行
六、付款方式:成交后(以成交公告、成交通知短信发出时间为准)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七、服务期限:成交后(以成交公告、成交通知短信发出时间为准)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凭汇款凭证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具出门证将该批次报废资产清运拖走。
八、报价文件的组成:
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价单;
3、2016年1月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4、保证金缴纳凭证。
九、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报价文件一式一份,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齐缝公章)封装,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评审前请勿拆封”字样。
2、报价单、所有说明和承诺材料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有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
询价人统一组织对询价项目进行现场咨询、查勘。报价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如报价人为法人,须持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查勘、拍照。如报价人未到场查勘,询价人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上午9:30—10:30,集合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基建处(体育馆旁)。联系人:孔老师 13851682046。
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6日上午9时00分-10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8室。
商务联系人:方老师 86718575,86718579(传真)
十一、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二、无效报价情形:
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7、报价低于项目规定的最低限价。
十三、其他说明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3、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