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由刘新宇女士于2003年8月18日创建,是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事务所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守信、保证质量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客户,团结事务所的所有人员,保证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事务所人员的素质。现在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的理念和业务服务上的独特作法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
十多年来,林达刘事务所为中国、日本、美国及欧洲等客户提供了专利、商标、知识产权诉讼、打假、收集知识产权侵权证据、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或商标的许可合同、先使用权证据保全、专利文献检索及分析、商标申请的追踪调查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服务。其中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服务,无论是新申请的质量还是OA的答复质量,客户对我所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此外,打假和诉讼案件及与当事人交涉的案件也得到了客户的好评。
林达刘事务所积极为各国知识产权同行提供中国知识产权咨询。我所在日本出版了7本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书籍,并发表了知识产权论文近120篇。
林达刘事务所积极开展与各国同行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每年邀请世界各国专家在中国举行大型的知识产权演讲会,并在日本、欧洲和美国权威杂志上发表了大量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文章,在日本各地举办了多次知识产权演讲。
经营理念
事务所自成立之日起就以“诚实守信,保证质量”为经营理念。首先,在和客户交往的时候,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冷静分析全局,客观评价事务所的业务能力和消化能力的基础上,接受客户委托的案件数量。同时,在出现任何问题的时候,及时向客户汇报,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决不弄虚作假,不欺骗客户。
对于质量,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保证,即high quality高品质,reasonable price合理的价格,以及rapid response迅速的对应。对于这三个方面,事务所都会定期和不定期地调查客户的满意度,及时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根据客户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本着这一理念,我们积极改善自身不足,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培养优秀人才,同时不断完善经营体制,努力向客户提供用心的服务。
事务所特色
1、实现多重校对,确实保证质量
知识产权行业是细致认真的行业,对作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但是凡是人的工作,都可能出错。为此,对于每一项工作,我所设立了非常严格的各种方式的核对制度。核对不是对上一岗工作的重复劳动,而需要针对上一岗工作人员的性格和工作特点,对其进行分析,并针对其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同时,我所拥有完善的电子管理系统,实现了电子系统管理和手工作业的双重核对。
2、重视团队作业,发挥集体力量
知识产权行业一方面要求担当者个人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其业务涉及客户的重大利益,团队作业极为重要。为此,我所对于涉及客户重大利益的包括诉讼、打假、复审无效、鉴定等案子上,成立专门的作业团队,集中大家的智慧,在提高胜诉率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很多客户都来函表扬和感谢。
3、为客户提供专业用心的服务
我所秉承“客户是上帝”这一服务理念,珍视客户的利益。重视与客户在知识产权业务、修养、人品等方面的沟通,在全面理解客户的目的和要求的基础上,运用本所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及时地对客户提出有附加价值的建议,实现客户和本所的双赢和共同发展。
4、重视事务所整体组织机构的建设
我所现在拥有率领全所共同前进的强有力的核心,同时还拥有60多名主管,构成了支持这一核心的强有力团队。从年龄构成上, 30岁至70岁的人员构成了金字塔型的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
另外,我所采取了业务质量管理和流程管理并驾齐驱的双轨制管理模式:一方面有业务骨干抓业务质量管理;一方面又有管理骨干抓流程管理,两方面成果合二为一即形成了对客户利益的最大保障。
5、优秀人才的培养
我所自成立之日起,始终坚持不断培养人才这一创所之初的方针,始终坚持从优秀的本所人员中选拔人才。以所训“诚实度、守信用、保质量、讲效率、忠诚心、凝聚力、低成本、再磨砺”为目标,要求全体人员对事务所、对客户忠心耿耿,保证质量、提高效率;要求每一位员工不仅要有很强的个人能力,还要有很强的团队意识。通过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现在已经涌现出了一大批业务骨干,他们朝气蓬勃、思想端正,始终怀着因为有事务所才有自己与事务所同甘共苦的观念,在事务所苦干、实干。我们相信,他们是林达刘事务所的将来。
6、事务所文化理念的建设
我所在加强本所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的同时,对本所人员日常的谈吐、着装、礼仪以及文娱活动都给予了极大关注,努力加强对本所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文化底蕴的培养。我们坚信:首先做一个好人,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好的代理人;作好一名代理人,才有可能成为知识产权界的一流人才。
7、与其他事务所之间的交流
我所始终与中国知识产权界的其他事务所之间保持着友好的往来。我们深知事务所之间处于竞争关系,但是仍然秉承这样一个信念:我们为其他事务所的发展感到欣喜,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同时,我们要从其发展中借鉴有益的成分,在需要的时候,对其它事务所以及中国知识产权界的发展做出贡献。我们坚信,只有中国知识产权整个行业得到发展,林达刘事务所这只船才能迎风破浪勇往直前。因此,在整个知识产权业界,我所始终与其他事务所友好相处,并不遗余力地将自己的经营理念和文化理念向业界的同仁传播。
8、同中国的行政机关及中国知识产权学术界的长期保持信息交流
我们始终将自己置身于知识产权界,不遗余力地参加中国行政机关及中国知识产权学术界的交流,并投身于公益事业的发展。同时,我所还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法规的修改,参加代理人协会和主管机关的业务活动。此外,将国外的代理界人、学者介绍给主管部门和科研协会,以此加深中外知识产权交流,让代理人协会和主管机关获得更多的知识产权信息。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北京环球贸易中心C座16层(100013)
TEL:86-10-5825-6366(代表)
FAX:86-10-5957-5201
Email:linda@lindapatent.com
Website:www.lindapatent.com
企业名称: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公司英文名:Linda Liu & Partners
组织机构代码:75263118-X
信用代码:9111010175263118XX
注册号:110000005849419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法人:刘新宇
成立日期:2003-07-22
状态:开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栋16层
营业范围: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不含涉外);商标代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人员规模:100-499人
参保人数:261
股东信息:(刘新宇) 持股比例:(96.92%) 出资金额(126)万元、(李茂家) 持股比例:(1.54%) 出资金额(2)万元、(张会华) 持股比例:(1.54%) 出资金额(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