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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单身男女多达2亿:处处被歧视 没法活

2020-6-30 19:4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5| 评论: 0

摘要: 国家民政局数据显示,中国单身男女人数已近2亿。全国的独居人口已从1990年的6%上升2013年的14.6%。单身独居群体日益庞大正随着中国第四次单身潮的到来而日益显现。然而,相比之下,中国的社会制度、文化和观念都尚 ...

国家民政局数据显示,中国单身男女人数已近2亿。全国的独居人口已从1990年的6%上升2013年的14.6%。单身独居群体日益庞大正随着中国第四次单身潮的到来而日益显现。然而,相比之下,中国的社会制度、文化和观念都尚没有因为这个人群的真实存在而有所变化。

结婚与单身,本来都是生活的可选项。然而,在像中国这样以婚姻为本位的传统社会里,单身者属于统计学意义上的绝对少数群体。他们游离于配偶制度之外,从观念到制度、从经济到心理,多多少少都面临着障碍,受到忽视、牺牲或歧视。

种种迹象都说明,摆在单身者面前的,是一条荆棘密布的艰难之路,通向充满挑战、前景却不甚清晰的未来——在这里,单身没有错,但是会受到惩罚。

在电影《BJ单身日记》中,主人公布里奇特·琼斯是个32岁剩女,一个平淡多年、有些急不可耐要将自己嫁出去的女人,然而,身边的男人们说,女人恋爱就是抢凳子的游戏,过了三十岁没有男友的女孩,就像音乐停了还没有找到凳子的人,出局了。

在中国,有学者研究发现,超过一定年龄、还没有结婚的农村男性被认为是异类,不但自己觉得抬不起头来,还很容易成为被村民们有意无意排斥、隔离的人群,“单身汉到哪,人家都不放心”。

然而单身者,正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群体,一个社会符号。有媒体报道,国家民政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中国大陆有1.8亿单身男女。

这一趋势并非中国大陆独有。台湾媒体报道,2012年台湾15岁以上的单身人口为939万人,占总人口约42%;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预测,到2030年,日本的终身未婚男性比例将增至30%,而女性则增至23%。

美国纽约大学社会学教授艾里克·克里南伯格写作《单身社会》一书,表明这代表着自婴儿潮以来最重大的社会变革——我们正在学习单身,并由此带来了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改变了人们对自身,以及人类最亲密的关系的理解;它影响着城市的建造和经济的变革;它甚至改变了人们成长与成年的方式,也同样改变了人类老去甚至去世的方式。”

未婚妈妈的烦恼

北京深秋的一天,下着蒙蒙细雨。韦珊为幼儿园放学的女儿戴上帽子,下意识地抚摸着她的头,心疼地叹了口气。稀疏的头发,软软地耷拉在小脑袋上。发际线有些高,长度不过额头。女儿的同班小姐妹,比她小的都一个个扎起辫子了,女儿还不能。

她觉得是自己的错,“很多非婚生就是连滚带爬过来的”。作为一位高龄未婚妈妈,她独自母乳喂养,有时候累到给孩子煮米粉的时间都没有,更顾不上添加什么别的食材,以致于女儿从小营养不良。个头、体重、头发这些指标,都显得比同龄孩子要差。

“有时候想起这些事,我就特别恨孩子她爸。”韦珊加重了语气。那男人不愿意与她结婚,纠缠至今。韦珊快40岁了,眼角已有明显鱼尾纹。因为年纪大,怀孕时医生告诉她,如果打掉这一个,这辈子可能就怀不上了。再三思量后,她选择了留下。

未婚妈妈们很多有类似情况。韦珊认识一位未婚妈妈,她有瘢痕子宫加多发子宫肌瘤,几年前做过一次肌瘤手术,后又复发。怀上第一个孩子后一直保胎至剖腹产,产后医生说,今后她已经不能再做这类手术。这意味着,这位母亲只可能有这一个孩子。

韦珊的女儿快3岁了,仍然是“黑户”。在中国现行计生政策下,生孩子必须持有准生证(即计划生育服务证),而获得准生证的一个前提是有结婚证。因此,非婚生育不符合国家计生规定,属于违规生育。

超出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像韦珊这样,哪怕是第一胎,未婚生育也要被收费。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通常与各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挂钩,各地标准并不一样。

韦珊户籍在北京市朝阳区。2013年,她准备好了缴纳罚款,不料数额超出预想。当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21元,韦珊被社区计生委告知,她需要缴纳6倍罚款即24万元,“这明明是我的第一个孩子,为什么要6倍征收?”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确实规定,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1倍征收。然而,韦珊孩子的父亲,曾经离异并育有一女,韦珊的孩子必须计算成为男方的第二个孩子。如果是第二个子女,则为3至10倍征收。

韦珊孩子的父亲户籍地在江西。江西罚款少些,但是,他们不能在江西缴纳,因为上述规定中还有一条,只要当事人一方具有北京市户籍,另一方是非北京市户籍的,由具有北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焦灼之下,韦珊想到了另一个办法:报告生父失踪。然而,她很快发现,这也是一条几乎不可能的道路:在北京,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前提是提供生父信息、亲子鉴定证明。如果找不到人,需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失踪证明。

然而,失踪证明是不可能的——消失的生父们,往往只对未婚妈妈“隐身”,却和家人保持联系。未婚妈妈与生父没有结婚证,即没有利害关系,也不可能向法院提请。这意味着,如果男方无法联系、或是不愿出面,未婚妈妈们连交社会抚养费的资格都没有。

孩子的生父,还一度撺掇着韦珊“假结婚”。韦珊怀孕时,他不知从哪里找到一个宁夏籍男子,让韦珊奔赴宁夏与之领证。他非常满意这个安排,韦珊意识到风险极大,直到出发前一刻才拒绝。

“于情、于理、于人性,我没做错什么。”韦珊对自己的境遇越来越不满。如今,对于那24万元社会抚养费,她和女儿生父僵持不下。如果对方坚持不出,她只能在自己全额垫付后,再去法院起诉。最好的结果,不过是一人一半——她始终纠结,这与双方的付出相比,差距太大,难以接受。

生育权之辩

2015年7月,徐静蕾对媒体公开了自己在美国冷冻卵子的事,引发热议。8月,央视新闻报道称我国单身女性不能使用冷冻卵子生育,徐静蕾转发微博并表示,“有一种生物叫:#我国单身女性#。”之后,作家韩寒也转发微博表示反对,“生育必须要和找个男人结婚捆绑吗?”

早在2002年9月,吉林省通过《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这在全国的地方立法中尚属首次。它将生育权的主体扩展到单身女性,冲击了基于婚姻关系而享有生育权的传统观念。条例一出,举国争议。支持者称,此举是生育权理论的一大进步;反对者表示,它将引发众多问题,比如,万一独身妈妈意外死亡,幼子将由谁抚养?

记者就此向吉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采访申请,至截稿时止,尚未得到答复。

事实上,吉林省通过条例的2个月后,国家计生委副主任赵炳礼公开表态:虽然单身女子也有生育的权利,但不宜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此加以规定。

2003年6月,国家卫生部公布了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再次堵上了独身生育的大门。

在此规定下,单身女性冷冻卵子也不可行。“冻卵”属于辅助生殖技术范畴,必须是持有“三证”,即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且患有不孕不育症的夫妇才可以接受辅助生殖技术诊疗。有的医院,允许单身女性冷冻卵子,但在使用冷冻卵子时必须提供三证。

“在人类平等的意义上,任何一个人,不管是已婚者还是单身未婚者似乎都应该享有生育、养育后代的权利。”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博导王桂新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说,在欧美、日韩等一些发达国家,不婚、不育者的数量在增多,特别是在高学历人口中不婚、不育者占有相对更高的比例。这种现象已加剧了这些国家的少子老龄化甚至已导致其人口减少。所以,在这些国家,“单身生育权”是被要求行使的基本权利。有些国家甚至提倡不管是已婚还是单身,只要有生育行为就行。

在英国,未婚母亲可以很容易地在公共服务部申请到政府补助。除了物品、食品和医疗援助以外,英国政府还直接向未婚母亲发放救助金,几乎可以满足母亲和孩子的全部生活需求。在美国,未婚妈妈的帮助项目还包括房屋补贴,提供住房券帮助那些即将失去住所的未婚母亲。

然而,这些并不适用于中国国情。王桂新教授同时表示:“我个人认为,就我国目前发展阶段,单身生育权或生育权与婚姻分离问题可以在理论上做些探讨,但实践上还不宜大面积提倡。”

在他看来,传统意义上的生育一般应以结婚为前提。传统观念上,如果一个未婚女性生育孩子,大家都会觉得怪怪的,甚至认为这位未婚女性有男女关系不检点等品质问题。从这一意义上说,“单身生育权”这个提法不太合适。

事实上,在中国当下社会,不仅缺乏对未婚妈妈的支持系统,甚至还会剥夺其部分权利,比如,本应由生育保险支付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接生费、药费等费用无法报销,想要休带薪产假也需要提供准生证,只能被迫辞职。

2011年8月,一位读者向某杂志去信称,自己在公司组织的一次体检中被查出怀孕,因尚未结婚,她多次向公司承认错误,表示愿意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会影响工作,但公司还是以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关系。

隐藏的阻碍

每年八月十五中秋节,北京男人王宇所在的某国家部委,都要请单身青年们吃一顿饭。饭桌上,领导以热情且同情的语气表示,要过节了,没人照顾你们,代表局里、代表局长书记,让你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云云。

这顿单身宴,王宇吃了十几年。年纪越大,越吃越不是滋味。他常被要求致祝酒辞、现身说法,从“正面角度”督促。直到最近两年,国家收紧公务消费,这惯例才被取消。

他今年43岁了,眉眼间略显年轻。工作之余,他每天练习一小时毛笔字,周末打场排球。今年计划看60本书,已经快要完成目标。闲暇时和朋友们聚会,喝点小酒。在他看来,单身生活丰富而自由,并不需要“慰问”。

然而,他的婚姻问题,却是局里的“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每年,局里报送业务工作计划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后者包括年轻职工的婚恋问题、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等等。曾有一位领导在会上开玩笑,今年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大任务,就是帮王宇找个对象。

“在中国,像我们这样传统的国家机关,领导风格还是家长式的。从内心来说,他们认为单身是一个隐患、一个不安定分子,是领导管理无能、工作不到位的表现,是一种复杂的心态。”王宇说。

一位直属领导曾帮他介绍三四次相亲。第一次不成,领导还笑着说没事,再给你找个好的。再不成功,领导的态度越来越冷、脸色越来越难看——这位领导既热心又有些执拗,以前遇上冷天出门,他常常坚持要王宇多穿一件外套,不穿还会生气。

在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李汉林看来:“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几乎把所有的个人都纳入单位之中,而单位组织在其内部成员面前扮演着父母官的角色,它将各种社会功能集于一身,并尽可能地为成员提供多样的服务,自觉或不自觉间逐步演变成功能多元化的综合体。”

去年底,局里小范围开会讨论干部任用,有人建议将王宇调至某个空缺的正处长职位,一位直属领导表示反对:“还没结婚呢,干啥呢。”此事便不了了之。与会的一位同事将此事告知王宇,催促他:“你赶紧解决吧。不解决,领导对你有看法、有想法,不好办。”

“结婚不是加分的条件,但单身,很可能是阻碍你的由头。”王宇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单身只是导火索,是一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体现。领导可能会认为你缺少大局观、缺少集体意识,或者干脆不求上进,肯定会在心中留下阴影。”

他们单位有着“单身不外派”的潜规则,大意是担心单身者不负责任、不被信任。不过,离异的则没有关系。1995年参加工作时,单位还有福利分房,但单身者只有35岁以上才有资格申请,结婚者没有年龄限制。为此,王宇等了10年。

前些年,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休假,允许带家属。有两次,王宇也报了名,最后却被刷掉了。一般是政治处领导给他电话:“人挺多的,别人都是带家属。你就一个人,这次能不能牺牲一下?以后还有机会。”

王宇认为,婚姻问题是个人隐私,单位不应干涉,但在眼下,单位的封闭与顽固很难松动——他的一位年轻未婚同事曾因带女孩回宿舍,被领导约谈教育,要求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以引领社会风尚”。

政策限制

待在上海的9个年头里,女孩林咏换过6套出租房了。最频繁的一年,她搬了三次家,叫苦不迭。然而,她没有上海户口且没有结婚,被排斥在购房人群之外。在政策松动之前,单身的她是注定不能在上海拥有一个稳定的家了。

2010年10月,上海楼市止跌回升时,上海公布了“沪十二条”以遏制房价,宣布自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这意味着,外省市单身人士没有资格在上海买房。

林咏是从新闻上看到的,默默地在心里骂了句脏话。那之前,她已经看过三四十套房子了,“那时候看房比较疯狂。一堆人跟着中介看,有人当场拍板买下,其他人只能离开”。她没有及时买下,不料就此失去资格。

居住上海的网络红人“二月丫头”,曾发起“外地单身反限购联盟”,“征集10位有相同遭遇,或者同样反对上海沪籍歧视限购令的MM,一起去线下与上海市房管局约架、理论”,称“我们支持调控房价,但我们反对地域歧视!政府强行逼婚,不婚主义者和齐天大剩何去何从?”

她约了几位同伴去房管局,但工作人员的答复非常坚定,称“政策就是这样”。

在不少城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也将单身排除在外。2007年,广州明确了经济适用房申购对象要以家庭为主,单身人士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据称,这样是为了避免一对夫妻利用离婚购得两套住房。对于30岁以上的大龄单身住房困难人士,将通过廉租房制度提供保障。

有媒体曾报道,一位36岁的北京户籍男人,为了等经济适用房而选择不结婚。北京市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减去他的年收入之后,“如果找了一个月收入超过1200元的老婆,经适房就没了。”

为了买房,有中介给林咏支招,只要出钱,他们就能帮忙办个结婚证。林咏拒绝了。她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宁可大方接受假结婚、假离婚这类欺瞒——曾有人为她介绍相亲,说对方是多拿拆迁款而假结婚过一次的,却不能容纳真实生活的单身者。

“政府可以限定单身购房的条件,如年龄多少岁以上、居住多少年以上,如果发现离婚骗房,可以收回房屋等等办法,但是一刀切的懒政思维,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林咏说,“政府部门似乎自然而然地以为,没有结婚就不需要房子,单身者购房不是刚需,是可以被牺牲和忽视掉的一群人。”

事实上,“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这一说法已深入人心。“中国既没有不婚文化,也没有不育文化,中国女性基本上是普婚普育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杨菊华对记者表示。因此,国家政策的制定,往往天然以家庭为单位考量。

然而,“家庭视角仅仅是政策制定的一个视角而已,并非唯一视角。在‘以个人为单位的社会’到来的今天,家庭生活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张亮曾撰文表示。

在他看来,社会变迁导致了家庭形式的变化,家庭视角存在一定的风险与漏洞。比如,各地为获取低保补助金、动拆迁款而出现的群体性离婚事件,都反映出把家庭作为政策设计的单位可能反而会破坏家庭,或是有违社会公平。

中国妇女报《农家女》杂志记者高富强,关注女性权益多年。他在多次探访中发现,中国农村妇女没有娘家村的村民资格,在制度与政策的逼迫下,她们必须嫁给一个具体的男性,才能在丈夫的村庄享受村民待遇。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女孩子被认为是要嫁出去的,通常分不到土地,也不能在本村申请到盖房子的宅基地;再到后来,征地补偿与人口安置,依旧把土生土长的本村女孩子排斥在外。如果她选择不结婚,或是因各种原因离婚,那么,她这辈子就没有村民资格(或村民资格不完全),一切国家政策带来的惠泽都将与她们无关。

“只虐单身狗”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30岁及以上女性人口中,有2.47%未婚;而此前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中,仅有0.92%未婚。10年间,这一比例增加了近2倍。

大城市单身者如今正逐渐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其中以“剩女”居多。“剩女”是教育部2007年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官方释义为:现代都市女性,绝大部分拥有高学历、高收入、高智商,然而,没有婚姻。

秋实只有27岁,却在一个中部省份地级市成为旁人眼中的“剩女”。母亲的逼婚已经上升到让她“死得瞑目”的严重程度。为此,她转战另一个城市,搬到公司单身宿舍,很少回家,“单身问题,直接导致我的家庭关系不和睦。”

在家里,她每说一句话都要小心斟酌,一定避免三句后能绕得到结婚的话题。比如,如果看电视,随口感叹这个男人好帅啊。妈妈便会接话,就盯着帅的人,现实生活中怎么能找到呢,这就是你不能结婚的原因!

她请妈妈出去旅游。妈妈会拒绝,理由是,万一出了点什么事,以后说家里有一个瘫了的,谁还肯要你?

一位妇产科的医生朋友劝她,如果一辈子独居,老了去医院,医院都不敢收。朋友说,按照规章制度,自己签字是可以手术的;但是约定俗成,如果没有亲属陪同就不收治,以没有病床等其他理由搪塞过去。原因是,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很难解决。

老了想进养老院,必须有子女或监护人、担保人签字。经营性墓地最长只能收费20年,到时如果没有子女帮忙续费,墓地按无主墓穴处理,骨灰将被抛洒或深埋。一位网友因此评论:“原来以为独身最大敌人只是父母,这样看来,最大敌人其实是国家啊!”

尽管秋实年纪还小,她已经感受到种种“只虐单身狗”的不便。比如,她想独自一人报团旅游,但旅行团是以两人为基准接待,一个人报名需要补交单房差。出国办签证时,旅行社告诉她,如果是单身无陪同,被拒签的可能性非常高。

公司总是让她在节假日加班,理由是没结婚,没什么要紧的事。遇上公司组织体检,单身女性都没有妇科检查这个项目——“人们默认单身就没有性生活”。

曾经的大学老师告诉她,“女生考完研,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找个好对象,赶紧占住一个,要不然等你们考博的时候,就彻底没人要了,我们路过女博士宿舍楼,都是躲着走。”……如此种种,让秋实不禁感慨:“作为一个中国内陆大龄单身不思婚育文艺女青年,这个世界对我们所投射的满满的恶意,从未停止”。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韦珊、王宇、林咏、秋实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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