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晗先生,于2013年6月14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张先生为本集团的共同创办人之一。彼自2009年10月起担任本集团副总裁,负责本集团销售及营销业务及客户管理。彼自2003年8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智美奥成副总经理,并自2007年1月至2009年9月担任北京智美传媒副总经理。张先生在市场传播行业积逾11年经验。张先生于1999年7月获得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称陕西警官学院)法律文凭,并于2009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文凭。张晗先生获委任为智美控股集团董事会副董事长,于2015年3月24日董事会会议结束起生效。 |